的。”“送给我的?可以带回家的吗?”“当然,你想带回家还是寄养这里都行。”常安上下打量棕黄马,鬃毛光亮,眼神也清澈,看上去很有气势,就是一时间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好。丹曼演示一边上马的动作,如何轻巧地上马,跟下马。再走过来,将缰绳递给常安。在现代的时候,闺蜜钟清是个富二代,曾经带常安学过很长时间的马术,骑马对她来说,不是什么难事。常安笑眯眯地接过缰绳,伶俐地翻身坐上马鞍,踩稳马镫,身姿挺拔,整个动作一气呵成。“你这上马的动作,不知道的,还以为你经常骑马呢。我们慢慢跑,你要是觉得怕了,就喊我停下。”丹曼一边讲,一边自己也迅速翻身坐上了马背上,准备带常安小跑一段。“小瞧我,走吧,看你能不能追上我再说。”常安勾唇一笑,夹紧马肚,撂下轻飘飘一句话,便率先策马飞奔出去。丹曼跟黄众图相视一眼,担心常安的安危,赶紧策马,一前一后急忙追赶上去。其实丹曼的担心是多余的。马儿虽高大迅速,但是很温顺,驮着常安一路飞奔,恣肆撒欢。外围树林里,李弘带着新得来的马驹悠闲地吃草。这马便是刚才的冠军马,这匹马原本就是王府马场里李弘原本坐骑追风培育出来的马崽,完美继承了追风的速度跟美貌,李弘原本就是爱马惜马之人,此番获胜,自然喜悦。一阵促急的马蹄声由远至近,李弘一众人将马引至路旁,空出主道。抬眸望去,飞奔而来的女子清爽利落的装扮,裙角飞扬,长发随风飘舞,风姿绰约,目光自信而坚定,只一眼,便让人沦陷其中。即便是多年以后,李弘后来每每想起,都觉得那时的常安耀眼得像是世界美好之最。